【本地】國際民航組織新政策指示-未經航空保安有關當局批准的托運人將會被淘汰

國際民航組織於2016年9月公布新政策指示,當中要求所有未經航空保安有關當局批准的托運人將於2021年6月30日前被淘汰。在新政策下,托運人:

  • 須獲有關當局批准成為「已驗証的」已知托運人;或
  • 如以「非已知托運人」的身分托運空運貨物,其托運的貨物必須通過百分百的保安檢查。

為配合有關政策指示,香港現行的管制代理人制度將予以調整:

  • 現時,如托運人獲其伙伴管制代理人或航空公司認可,其托運的貨物可被視為已知貨物。
  • 在新的政策指示下,以上托運人必須獲航空保安有關當局批准,或
  • 安排其空運貨物通過百分百的保安檢查。

香港托運人驗證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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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僅適用於在香港實際生產的工廠。有關托運人驗證計劃的詳細資料,請參考民航處網站(https://www.cad.gov.hk/chinese/icao2021.html)或民航處文件(https://www.cad.gov.hk/application/PCA/RACSF_Briefing.pdf)。

預期航空保安新政策帶來的影響:

  • 目前經香港空運出口的貨物並非百分百進行保安檢查,新計劃推行後,預期航空貨運運費將上升,物流時間亦可能增加
  • 國內所有機場已採用百分百保安檢查,會員可選擇從國內機場走飛機貨,而不會產生新增費用

 

(2018年10月2日,民航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