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廣州8月全面啟動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

為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廣州海關最近公布《關於全面啟動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及「代理報關委託協議」的通告》([2019] 3號),內容包括:

  •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即報關單上的「境內收發貨人」)委託報關企業(即報關單上的「申報單位」)辦理報關手續,須通過中國電子口岸或「單一窗口」網站簽訂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以建立委託關係,而雙方均可發起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簽約。

 

  • 報關企業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簽訂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貨物進出口報關申報時派生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連同報關單向海關通關管理系統申報。

 

上述《通告》設定2019年7月31日前為實施過渡期,報關企業可在過渡期選擇填寫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編號或上傳紙質代理報關委託書。自2019年8月1日起,廣州海關將不再接收紙質代理報關委託書。

資料來源:廣州海關

(2019年7月18日 資料來源:香港貿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