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電商法2019年1月1日起實施,海關總署194號公告《關於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也正式施行。新政的到來,給電商企業及消費者帶來哪些影響,會打破哪些我們習以為常的「慣例」呢?一起來看看吧!
新政對跨境電商進口限值限額放寬要求
單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年度限額由2萬元提高到2.6萬元。消費者單次購買商品的完稅價格超過5000元限值、年度累計購買額(含本次交易)在2.6萬元以內,且訂單下僅一件商品時,可以從跨境電商零售進口渠道進口,但要按照貨物稅率全額徵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舉例一:
新政單次交易限值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後,減少的稅款計算明細如下(以完稅價格5000元的手提包為例):

舉例二:
新政實施後,單次交易僅一件商品時,如商品單價超過5000元,且年度累計購買額(含本次交易)在2.6萬元以內的,按一般貿易稅率徵稅。以通過跨境電商渠道進口的完稅價格4800元和5200元的手錶為例,稅款分別計算如下:

正面清單商品種類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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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了63個稅目商品
新增商品包括麥芽啤酒、蒸汽眼罩、電子遊戲機、剃鬚刀刀頭等國內有強勁需求的國外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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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稅號僅限網購保稅進口
也有不少產品要同時符合其他監管要求。例如水果類僅限網購保稅進口,舊機電禁止進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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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商品有數量額度限制
例如大米(每人每年不超過20公斤)、砂糖(每人每年不超過2公斤)等。
明確個人責任,不得再次銷售
消費者(訂購人)對於已購買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不得再次銷售。
明確對盜用額度、二次銷售、虛假交易進行處罰
海關對參與製造或傳輸虛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單」信息、為二次銷售提供便利、未盡責審核消費者(訂購人)身份信息真實性等,導致出現個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購買額度被盜用、進行二次銷售及其他違反海關監管規定情況的企業依法進行處罰。對涉嫌走私或違規的,由海關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為了方便大家了解自己跨境電商進口個人額度的使用情況,目前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本年度的使用額度和使用明細:
中國電子口岸推出了網上查詢功能
大家可以在搜尋引擎中查詢「跨境電子商務年度個人額度查詢」,可以查到自己的本年已用金額、本年可用金額以及每一筆跨境電商交易的情況。(註:查詢明細需註冊登錄)
【跨境電商個人額度查詢網】:http://ceb2pub.chinaport.gov.cn
明確了退貨要求
零售進口退回的商品應當符合二次銷售要求並在海關放行之日起30日內原狀運抵原監管作業場所,相應稅款不予徵收,並調整個人年度交易累計金額。
(來源:12360海關熱線)
(2019年2月18日 資料來源:每日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