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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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濟繼2019年第二季按季下跌0.5%後,於2019年第三季收縮3.2%,顯示香港經濟已步入技術性衰退。考慮到下行壓力持續顯著,政府對2019年香港GDP實質增長的預測,由8月覆檢時的0-1%,下調至-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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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整體消費物價較上年同期增升3.1%,稍低於2019年9月的相應升幅(3.2%)。鑒於豬肉價格因新鮮豬肉供應遇到干擾而高企,政府對2019年香港基本消費物價通脹的預測,由8月覆檢時的2.7%,上調至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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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業銷貨額以名義計,於2019年9月較去年同月下跌18.3%,2019年8月則按年下跌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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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市場有放緩迹象,經季節調整失業率由2019年7-9月的2.9%上升至2019年8-10月的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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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貨物出口繼2019年9月按年下跌7.3%後,於2019年10月較上年同期下跌9.2%。
2. 策略性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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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全球最自由的經濟體,也是全球服務業主導程度最高的經濟體,服務業佔GDP 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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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世界貿易組織,2018年,香港是全球第八大商品輸出地,也是全球第15大服務輸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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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2019年世界投資報告》,香港於2018年吸納的直接外來投資達1,157億美元,全球排第三位,亞洲排名僅次於中國內地(1,39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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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對外直接投資流出方面,香港在亞洲排第三位,金額達852億美元,僅次於日本(1,432億美元) 及中國內地(1,298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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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以外來直接投資存量計,香港作為投資接收地的金額居全球第二位(19,972億美元),僅次於美國,而作為投資來源地的金額居全球第四位(18,70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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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結算銀行三年一度的調查結果顯示,2019年,香港是亞洲第二大和全球第四大外匯市場,平均每日成交金額由2016年4月的4,366億美元,增長44.8%至2019年4月的6,321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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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根據環球銀行金融電訊協會(SWIFT)的資料,2018年,香港是全球最大的離岸人民幣結算中心,佔全球人民幣支付交易約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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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8年12月底,以市值計算,香港股票市場在亞洲排名第三,全球排名第五,上市公司數目達2,315家,總市值達3.82萬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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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亞太區重要的銀行和金融中心。根據全球金融中心指數,香港是全球第三大金融中心,僅次於紐約及倫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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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6年,香港國際機場是世界上最繁忙的國際航空貨運機場。香港也是全球最繁忙的貨櫃港之一。2018年,以貨櫃吞吐量計算,香港在全球排名第七。
3. 近期政府措施
2019年施政報告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9年10月16日發表《2019年施政報告》,以下是相關重點:
- 首次置業人士可申請最高九成按揭貸款的樓價上限將由現時400萬元提升至800萬元。
- 運用《收回土地條例》收回三類私人土地,發展公營房屋及「港人首置上車盤」。
- 組織考察團,邀請內地企業與香港企業一同在「一帶一路」經濟體進行推廣活動。
- 尋求相關中央部委的政策支持,向有意在國家於海外建設的經貿合作區開拓業務的香港企業提供與內地企業相等的鼓勵措施和便利政策。
- 向相關中央部委爭取政策支持,為一些以往以出口為主而希望轉為內銷的香港企業提供稅務優惠和簡化審批程序等,以提升企業進入內銷巿場的競爭力。
- 擴大「科技人才入境計劃」的適用範圍至科技園公司及數碼港園區以外的公司,以及涵蓋新的科技範疇。
- 將「研究員計劃」、「博士專才庫」及「公營機構試用計劃」的資助範圍擴大至所有進行研發活動的科技公司。
- 向社會創新及創業發展基金注資5億元,進一步推動社會創新。
- 落實《鐵路發展策略2014》,就東涌線延線、屯門南延線及北環線展開詳細規劃和設計。
《2019年施政報告》全文請按此處。
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2019年2月27日公布《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以下是相關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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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首批政府綠色債券, 推動綠色金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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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海事及專項保險業務提供稅務優惠,令發行保險相連證券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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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9年中成立金融學院,培育金融業領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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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展2個專注「人工智能及機械人科技」和「醫療科技」的創新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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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留3億元發展地理空間數據共享平台,以及推出全港三維數碼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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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指配及拍賣頻譜,為發展5G網絡和服務作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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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款1.5億萬元,支持開發國際爭議解決網上平台。
《2019-20年度財政預算案》全文請按此處。
粵港澳大灣區
中央政府於2019年2月18日公布《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香港將積極主動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連同澳門、廣州和深圳,香港將為區域發展的核心引擎之一。
《規劃綱要》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其作為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國際航空樞紐和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地位,並強化其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及風險管理中心的功能。
《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全文請按此處。
4. 主要經濟指標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
對外貿易
貨物貿易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
服務貿易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
5. 投資流向
- 根據香港政府調查顯示,在2017年底,香港吸納的直接外來投資存量估計為19,439億美元。
- 這些直接外來投資有一大特點,就是許多投資都是在稅務天堂設立的無業務經營公司間接轉移回港的資金。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統計處
6. 貿易政策、貿易關係及貿易條約
貿易關係
- 世界貿易組織(WTO)的創始會員
- 亞太區經濟合作組織(APEC)的成員
- 太平洋經濟合作議會(PECC)的成員
- 亞洲發展銀行(ADB)的成員
- 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的成員
- 聯合國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經濟社會委員會(ESCAP)的非正式會員
- 經濟合作及發展組織屬下貿易委員會(OECD)的觀察員
貿易政策
- 香港是一個自由港,不對進出口貨物徵收關稅,但4類應課稅品除外,即酒類、煙草、碳氫油類及甲醇。
- 香港的產地來源證制度以便利香港產品輸往外地市場為目的,為其提供產地證明,進口貨則毋須申領產地來源證。
- 任何人士均須在輸入/輸出貨物後14日內向香港海關呈交準確及完整的進/出口報關單,豁免物品除外。
- 轉運貨物的船務、航空及貨運公司,如能夠符合若干條件,在工業貿易署登記後,可獲豁免辦理轉運貨物所需要的進出/口許可證。
香港貨物進出口政策的詳情請按此處。
自由貿易協定
已生效的自貿協定:
-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
- 《中國香港與新西蘭緊密經貿合作協定》
- 《中國香港與歐洲自由貿易聯盟國家自由貿易協定》
- 《中國香港與智利自由貿易協定》
- 《香港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 《中國香港與格魯吉亞自由貿易協定》
- 《中國香港與東盟自由貿易協定》
已簽訂的自貿協定:
- 《中國香港與澳洲自由貿易協定》
已完成談判的自貿協定:
- 《中國香港與馬爾代夫自由貿易協定》
上述自由貿易協定的詳情請按此處。
《內地與香港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
CEPA是內地與香港簽訂的自由貿易協定。CEPA的主體文件於2003年6月29日簽署。隨後,兩地不斷加入更多開放措施。CEPA 涵蓋四大範疇:
CEPA的詳情請按此處。
除了自由貿易協定外,香港也與21個經濟體簽訂了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並分別與巴林、墨西哥、緬甸及阿聯酋完成了有關談判;另外,現時也分別與伊朗及俄羅斯進行促進和保護投資協定談判。另一方面,香港已跟約41個管轄區簽訂全面性避免雙重徵稅協定,跟另外15個國家/地區的談判則在進行中。
有關在香港設立業務的進一步資料及協助,請瀏覽香港營商指南或聯絡香港投資推廣署。
7. 與中國內地的經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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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中國內地重要的轉口港。據香港政府統計,2018年,57%的轉口貨物原產地為內地,而55%則以內地為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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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海關統計,香港是中國內地繼美國、日本和韓國之後的第四大貿易夥伴, 2018年佔全國貿易總額的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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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中國內地最大的海外直接投資來源地。截至2018年底,在中國內地獲批准的外資項目中,46.3%與香港有關。來自香港的實際利用外資總額為10,981億美元,佔全國的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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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也是中國內地對外直接投資流出的主要目的地。據中國政府的統計數字,截至2017年,中國內地對香港的直接投資存量達9,813億美元,佔對外直接投資流出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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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中國內地是香港的主要投資來源地。據香港政府統計處數字,截至2017年底,中國內地在香港的直接投資存量,以市值計算達4,960億美元,佔所有來源地的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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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是中國內地的科技交易中心。根據中國科學技術部的資料,2017年,以合約價值計算,香港是中國內地進口科技產品的第八大來源地,合同價值達7.88億美元,佔總額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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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也是中國內地企業重要的離岸集資中心。截至2018年底,在香港上市的內地企業有1,146家,其中包括H股、紅籌股及民營企業,總市值約為2.6萬億美元,佔市場總值的68%。自1993年,內地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在香港集資超過8,0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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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月,在中國內地註冊成立的金融機構中,共有12家持牌銀行和7家代表處在香港經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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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滬港通推出,成立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這是中國開放資本市場邁向雙向開放的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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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深港通推出,其原則及設計大致與滬港通相似,為兩地股市互聯互通增添一條新渠道,有利鞏固香港作為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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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互聯互通合作上線,以促進香港與內地債券市場共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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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關於支持香港全面參與和助力「一帶一路」建設的安排》,作為香港進一步參與有關建設的方針和藍本。
8. 香港貿易數據簡報
(2019年11月28日 資料來源:香港貿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