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創新科技署「企業支援計劃」 按企業要求預先發放撥款

創新科技署公布預先發放部分撥款的最新安排。(資料圖片)
▲ 創新科技署公布預先發放部分撥款的最新安排。(資料圖片)

為協助中小企及初創企業應付進行獲資助項目時的現金流量需求,創新科技署優化「企業支援計劃」,並公布預先發放部分撥款的最新安排。

在新安排下,創新科技署會因應獲批撥款公司的要求預先發放撥款,上限為「創新及科技基金」批出的首六個月等額資助的50%或最高5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獲批撥款公司須先根據配對原則投入等額款項。餘下撥款將在獲批撥款公司按協議規定履行一切相關義務和責任後分期發放。 新安排將適用於創新科技署2月1日起接獲的申請。

企業支援計劃透過資助企業進行內部研發,鼓勵私營機構增加在研發的投資。計劃以等額出資的方式為每個獲批項目提供最高1,000萬元的資助,以進行一般為期兩年的研發項目。計劃不設收回政府資助的規定,而獲資助企業可擁有其項目的知識產權。

(2020年1月31日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