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由即日起接受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今年5月8日。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支援由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以及研發中心所進行的研發項目,每年接受一次申請。 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指本地大學、根據《專上學院條例》(第320章)註冊的自資本地學位頒授院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職業訓練局、製衣業訓練局及香港生物科技研究院。
主要資助兩類項目 :
1) 平台項目:以產業為本,並具商品化潛力的應用研發項目
2) 種子項目:具探索性和前瞻性的項目
申請須以電子方式,透過創新科技署基金管理系統II提交至創新及科技基金秘書處。 而在支援計劃下,由指定本地公營科研機構提交的項目申請,以及汽車零部件項目的申請,會由創新及科技基金研究項目評審委員會審批。
(2020年2月10日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