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港與東盟自貿協定 涉及菲律賓部份5月中生效

香港與東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中涉及菲律賓的部分將於5月12日生效。(資料圖片)
▲ 香港與東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中涉及菲律賓的部分將於5月12日生效。(資料圖片)

政府發言人今日(31日)表示,香港與東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中涉及菲律賓的部分將於5月12日生效。隨着涉及菲律賓的部分生效,2項協定涉及7個東盟成員國(即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的部分均告生效。

在《自貿協定》下的貨物貿易方面,菲律賓將逐步減免對香港原產貨物實施的關稅,涵蓋香港不同類型的貨品,包括珠寶、服裝及衣服配件、鐘錶和時鐘、玩具等。香港商號如欲為出口到菲律賓的香港貨物取得上述的優惠關稅待遇,其貨物須符合有關的優惠產地來源規則和相關規定,並向工業貿易署或政府認可簽發來源證的機構申請產地來源證。

在服務貿易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在《自貿協定》下於菲律賓享有更佳的商機和取得市場准入的法律保障,涉及廣泛的服務界別,包括商業服務、電訊服務、建造及相關工程服務、金融服務、旅遊及與旅行相關的服務,以及運輸服務。

在《投資協定》下,菲律賓亦將給予香港企業在當地的投資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向投資實體提供保護和保障,並承諾投資和收益可自由轉移。菲律賓亦會在投資被徵收或因戰爭、武裝衝突等事件引致投資損失時,按《投資協定》商訂的標準,給予在當地投資的香港企業相關補償。

(2020年3月31日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