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貿易代表署(Off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or USTR)」 於2月10日發表了一份新聞稿【詳見連結一】,就美國《反補貼稅法》(the Countervailing Duty Law or CVD Law)更新了發展中或低度開發國家的國家/地區清單並於本年2月10日生效。按照該更新清單【附件一】,中國、香港、印度、泰國等經濟體從「發展中國家」名單上剔除。 根據「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定發展中國家可享有特殊與差別待遇(Special and Differential treatment),有較長的緩衝時間完成WTO的協定及承諾、更多的貿易機會、受到世界貿易組織條款及所有會員保障其貿易利益、獲得從事世界貿易組織工作、處理爭端、達到技術標準的協助和專屬低度開發國家之相關條款。本會於2月13日根據「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 Tariff Analysis Online」【連結二】搜尋美國對珠寶類別(71 –天然或養殖珍珠、寶石或半寶石、貴金屬、包貴金屬及其製品;仿首飾;硬幣)的關稅及貿易資料,以下為搜尋結果資料以供參考: 最惠國待遇原則(MFN applied duty rates) : 徵收範圍主要為免稅,其次為0.1-5%、5.1-10%及10.1-15%。適用所有「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 普遍化優惠關稅措施(GSP Scheme): 徵收範圍主要為免稅,其次為0.1-5%及5.1-10%。一般適用於發展中及最不發達國家,使豁免最惠國待遇原則及提供優惠。 最不發達國家特惠關稅(LDC duties): 徵收範圍主要為免稅,其次為5.1-10%。及0.1-5% 適用最不發達國家。 普通關稅(General duty): 徵收範圍主要為超過35%,其次為免稅、5.1-10%及25.1-30% (表格1 – 來源:WTO Tariff Analysis Online – Tariff And Trade Profile) 有關出口與入口國家或地區方面,以「7113」類別作查詢,搜尋結果資料如下: 出口國家或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