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廣州推出18條跨境貿易便利化措施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方案》(國發 [2018] 37號)要求,廣州市商務局、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日前聯合發布《關於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若干措施的公告》(穗商務 [2020] 19號),進一步提升廣州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具體措施包括: 進一步提高通關效率 推廣應用「提前申報」模式。鼓勵進出口企業採用「提前申報」模式,完善「容錯」機制,對「提前申報」修改進出口日期,以及由於裝運、配載等原因造成貨物變更運輸工具的,不予記錄報關差錯。 推進海關「兩步申報」改革。積極推廣「兩步申報」(第一步,企業概要申報後經海關同意即可提離貨物;第二步,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完整申報),鼓勵企業採用「兩步申報」縮減申報準備、海關口岸通關時間。 進一步精簡單證 簡化隨附單證。進口申報環節企業無須向海關提交裝箱清單,出口申報環節企業無須向海關提交合同、發票、裝箱清單,海關審核時確有需要可再以電子化方式提交。 簡化進口免予3C認證證明程序。對憑免辦3C證明進口的汽車零配件產品,海關實施「先申明,後驗證」便利化措施,企業申報時只須聲明,無須提交紙質證明。 實行電子化「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委託報關企業辦理報關手續的,通過中國電子口岸或「單一窗口」網站簽訂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建立委託關系。 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 創新海關稅收徵管模式。實行「先放後稅」模式,大力推廣匯總徵稅、自報自繳等稅收徵管新模式。深入推進關稅保證保險等多元化稅收擔保制度改革。 推進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工作。優化商品檢驗監管流程,對涉及3C認證的進口汽車零部件產品,海關在檢驗時採信認證認可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書,原則上不再實施抽樣送檢。 進一步降低合規成本 繼續推進落實現有降費措施。免除貨物港務費地方政府留存部分(即規定標準的50%)、港口設施保安費公共統籌部分(即規定標準的20%),對進出南沙港區的國內和國際集裝箱班輪引航費按規定收費標準在15%區間收取。 (2020年3月11日 資料來源:香港貿發局)

【內地】李克強:籌辦好春季廣交會 港商關注

內地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新冠肺炎)疫情好轉,各地開始展開復工計劃。國務院總理李克強3月10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表示要穩外貿穩外資,進一步暢通產業鏈資金鏈,並提出6個重點工作。 當中,最值得港商注意的的是第四點,要「做好籌辦春季廣交會的準備工作,大力促進對外貿易合作」。春季廣交會,定於2020年4月中至5月初舉行,去年達成近297億美元交易。由於受疫情影響,早前曾有傳出春季廣交會也會取消。但李克強在會議中提到「要求春季廣交會要做好籌辦」,顯示春季廣交會有機會如期舉行。其他5點,包括 1.對「兩高一資」外,所有未足額退稅的出口產品及時足額退稅; 2.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外貿信貸投放,對受疫情影響大但有好前景的中小微外貿企業的信貸可協商再延期; 3.支持商業保險公司開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險業務並降低費率; 4.進一步縮減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 5.確保內外資企業,同等享受近期出台的減稅減費等助企紓困政策。 工總:有助生產及銷售回復正常 香港工業總會主席葉中賢表示,珠三角工廠最近陸續復工,供應鏈逐步回復正常,今次公布春季廣交會重開,無疑對業界是好消息及一個好機會,吸引一部份買家;同時進一步幫助整個生產及銷售回復正常。 不過,他認為,疫情至今蔓延全球,即使展覽重開中東及歐洲等地的買家亦會減少,預料促成的生意亦會受損。故此,相信參展商在今個展期,都會減少10%至15%支出,減低成本開支。 港府:這是一個好消息 至於港府中人表示,這是好消息,中央繼續春季廣交會的工作,逐步恢復正常,是難得的一步,也是信心和抗疫能力的表現。消息指,所有的大型會展活動,需要很長的籌備時間,中央及早宣佈繼續春季廣交會的籌備工作,可吸引各方人士注意,知道這個平台會繼續有,否則有些人或會去了其他地方。消息又表示,港府早前趕在預算案前,公佈10億2千萬元助會展業,也是要爭分奪秒,鎖定來港辦展覽的業界。 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又稱廣交會,於1957年春開始,每年春秋兩季在廣州舉辦,由商務部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聯合主辦,是中國目前歷史最長的國際展覽會。 (2020年3月11日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內地】廣州8月全面啟動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

為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廣州海關最近公布《關於全面啟動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及「代理報關委託協議」的通告》([2019] 3號),內容包括: 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即報關單上的「境內收發貨人」)委託報關企業(即報關單上的「申報單位」)辦理報關手續,須通過中國電子口岸或「單一窗口」網站簽訂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以建立委託關係,而雙方均可發起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簽約。   報關企業與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簽訂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貨物進出口報關申報時派生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連同報關單向海關通關管理系統申報。   上述《通告》設定2019年7月31日前為實施過渡期,報關企業可在過渡期選擇填寫電子代理報關委託書(委託協議)編號或上傳紙質代理報關委託書。自2019年8月1日起,廣州海關將不再接收紙質代理報關委託書。 資料來源:廣州海關 (2019年7月18日 資料來源:香港貿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