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海關進一步更新通關便利措施

海關總署於2019年7月31日發布《關於開展「兩步申報」改革試點的公告》,在部分海關開展進口貨物更多通關便利措施,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在「兩步申報」通關模式下,第一步是企業概要申報後經海關同意即可提取貨物;第二步是企業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完整申報。對應稅貨物,企業須提前向註冊地直屬海關關稅職能部門提交稅收擔保備案申請,擔保額度可根據企業稅款繳納情況循環使用。有關「兩步申報」的其他便利措施包括: 第一步概要申報:企業向海關申報進口貨物是否屬禁限管制、是否依法需要檢驗或檢疫(是否屬法檢目錄內商品及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檢驗或檢疫的商品)、是否需要繳納稅款。 第二步完整申報:企業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完成完整申報,辦理繳納稅款等其他通關手續。稅款繳庫後,企業擔保額度自動恢復。如概要申報時選擇不需要繳納稅款,完整申報時經確認為需要繳納稅款的,企業應當按照進出口貨物報關單撤銷的相關規定辦理。 啟動「兩步申報」試點同時保留現有申報模式,企業可自行選擇模式進行申報。施行「兩步申報」試點的海關包括: 滿洲里海關隸屬十八里海關; 杭州海關隸屬錢江海關駐下沙辦事處、舟山海關; 寧波海關隸屬梅山海關; 青島海關隸屬煙台海關駐港口辦事處、駐機場辦事處; 深圳海關隸屬深圳灣海關、蛇口海關; 黃埔海關隸屬新港海關、穗東海關。 上述措施自2019年8月24日起實施,轉關業務暫不適用「兩步申報」模式。 資料來源:海關總署 (2019年8月20日 資料來源:香港貿發局)

【中美貿易戰】因應貿易戰遷廠? KPMG建議3階段思考

在中美大打關稅戰的背景下,不少廠商均計劃調整生產線布局,或由中國大陸遷至其他國家生產,安侯建業(KPMG台灣所)提醒,廠商應特別留意各國原產地認定標準,思考新生產基地時,也應從進場、營運及退場3階段思考。 必須留意各國原產地證明認定標準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協理廖月波表示,遷廠其中一個目的是要取得非「中國製造」的產地證明,避免被美國加徵懲罰性關稅,因此,必須好好了解如何符合各國原產地規則。 以台灣發放產地證明相關規則為例,若產品加工、製造或原材料涉及台灣與其他國家或地區,則以在台灣境內產生最終實質轉型者視為台灣原產,實質轉型指的是原料與貨品稅則稅號前六碼相異者,或在台灣附加價值率超過35%,或特定貨品符合國貿局公告的重要製程。 廖月波提醒,產品進口至美國後,關鍵在於美國海關能否同意上述認定方式。美國法規對原產地認定並未訂定有細部規定,海關會以個案不同情形,依照一般性規範與法院判決前例進行判定,建議廠商遷移產地生產仍要注意完成實質轉型,取得當地產地證明,以因應美國海關可能的質疑與查核。 另一方面,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執行副總丁傳倫表示,遷廠可以說是牽一髮而動全身,從選址到實際量產需要規劃許多細節,廠商評估是否要到其他國家投資設廠,建議要從進場、營運和甚至將來退場等面向進行思考。舉例說: (1)進場: 進場階段須思考的議題,包括持股架構與型態、稅務環境與優惠、投資環境與建設及員工外派與福利等 (2)營運: 營運階段則要留意當地各類稅目的申報與查核、移轉訂價政策規劃與調整及跨境交易稅負等 (3)退場: 退場階段則有稅負、勞工問題及解散清算等面向要考量   (2019年7月5日 資料來源:香港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