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快速變化的市場環境中,創新和市場拓展是企業持續成功的關鍵。香港政府提供多項資助計劃,旨在支持企業探索新技術、擴大市場及提升品牌實力。這些計劃不僅提供財務支援,亦助力企業應對行業挑戰,推動業務持續進步。
本文將重點介紹與珠寶製造相關的政府資助計劃,助您了解每一個計劃的具體細節、申請資格及申請方法,以便找到最適合您業務發展需求的支援。
– 創新科技署 –
科技券計劃 (TVP)
| 目的 | 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升級轉型 |
| 申請資格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的非上市公司 |
| 資助額 | 最高資助額為60萬港元 |
| 計劃規則 | – 計劃以3:1配對形式發放 – 申請者必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四分之一的資金 – 向申請者提供不多於項目實際成本四分之三的資助 – 遞交申請前尚未開展項目 – 每一項研發項目最多可獲港幣60萬元的資助 – 每家企業最多可獲資助6個核准項目 – 每個項目一般為期12個月 – 現成設備/ 硬件/軟件/服務或方案的成本,不應超逾項目成本的 50% – 獲批核的項目例子:網絡安全方向、電腦輔助設計、文件管理及流動存取系統、電子庫存管理系統等等 – 提交項目最終報告 |
| 申請網站 | https://tvp.itf.gov.hk/ |
| 申請指南 | tvp_guide_tc.pdf (hkpc.org) |
企業支援計劃 (ESS)
| 目的 | 鼓勵私營機構進行研發活動 |
| 申請資格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及非政府資助機構或附屬公司 |
| 資助額 | 最高資助額為1,000萬港元 |
| 計劃規則 | – 計劃以1:1等額形式批出 – 每個項目可獲最多1,000萬港元 – 項目為期不超過24個月 – 必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項目實際總成本的 50% – 評審準則: 1. 創新及科技內容 2. 技術及管理能力 3. 財務因素 4. 項目成果的商品化機會 5. 能否配合政府政策或對整體社會有利 – 獲款公司將會擁有項目產生的所有知識產權 |
| 申請網站 | 企業支援計劃 – 創新及科技基金 (itf.gov.hk) |
| 申請指南 | ess-guide-c_2021_05.pdf (itf.gov.hk) |
新型工業化資助計劃 (前稱:再工業化資助計劃 (RFS))
| 目的 | 香港設立新生產線直接相關費用 (整條或其大部分應符合「智能生產」準則) |
| 申請資格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的非上市公司 |
| 資助額 | 最高資助額為1,500萬港元 |
| 計劃規則 | – 計劃以1:2配對形式發放 – 申請者必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成本三分之二的資金 – 向申請者提供不多於項目總開支三分之一或1,500萬元的資助 – 項目總數不設上限,惟必須完成已獲批的項目,並獲創新科技署接納相關項目最終報告,方可就 新項目申請資助。 – 每個項目一般為期24個月 – 評審準則: 1. 在港建立新生產線及應用智能科技 2. 財務考慮 3. 推行可行性 4. 技術、財務及管理能力 5. 經濟效益 – 必須委任一名項目統籌人 |
| 申請網站 | 新型工業化資助計劃(前稱「再工業化資助計劃」) – 創新及科技基金 (itf.gov.hk) |
| 申請指南 | rfs-guide-c_202208.pdf (itf.gov.hk) |
工商機構支援基金 (TSF)
| 目的 | 提升香港整體或個別行業的非上市企業的競爭力的項目(已獲得或將獲得政府其他資助計劃撥款資助的活動除外) |
| 申請資格 | 所有非分配利潤組織均可申請基金 |
| 資助額 | 最高可獲基金資助港幣500萬元或該項目總核准開支的90% |
| 計劃規則 | – 包括研討會、工作坊、會議、展覽會、調查研究、獎勵計劃、最佳營運守則、數據庫、服務中心、支援設施和科技應用示範等。 – 項目必須於三年內完成 – 在項目推行期內直接有關的開支(如人力資源、額外機器設備、執行費用、場地租賃、印刷費等)可獲資助。 – 申請者必須以現金投入不少於核准項目總開支10%的資金 – 評審準則: 1. 每年3、6、9和12月審批 2. 定時提交進度報告和經審計帳目 3. 項目完成後,須提交總結報告和最終經審計帳目 |
| 申請網站 | Application Form for SME Development Fund / BUD Fund (Organisation Support Programme) (tid.gov.hk) |
| 申請指南 | TSF_Pamphlet.pdf (tid.gov.hk) |
– 香港生產力發展局 –
BUD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
| 目的 | – 透過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開拓及發展內地市場業務 – 提升公司在內地及自由貿易協定市場的競爭力及發展多樣化市場 |
| 申請資格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的非上市公司 |
| 資助額 | 最高資助額為700萬港元 (由2022年11月生效) |
| 計劃規則 | – 計劃以2:1配對形式發放 – 每一項目最多資助為項目總核准開支的50%,每次不多於100萬港元 – 每家企業最多可獲資助70個核准項目及港幣700萬元 – 項目一般申請和「申請易」項目須分別於24個月及12個月內完成 – 開拓內地、自貿協定及/或投資協定市場 – 獲批核的項目例子:產品及服務策劃、品牌形象及風格、製造技術提升、工作團隊管理、擴張內地營銷版圖、拓展線上營銷 |
| 申請網站 | https://apply.bud.hkpc.org/ |
| 申請指南 | https://www.bud.hkpc.org/application_tips/homepage.php |
– 香港設計中心 –
設計創業培訓計劃
| 目的 | 旨在為各設計新晋企業在創業初期,提供硬件及軟件的支援 |
| 申請資格 | – 申請人的申請公司必須為香港註冊的初創公司 (申請當日在香港註冊成立不多於3年) – 申請人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 申請人獲取錄的時候所需要的辦公空間應不大於350平方呎 – 申請人公司在申請日當天必須有至少兩名在港居住的全職員工(包括申請人) – (1) 在全職員工當中必須有至少一位主要股東,亦必須是在認可的設計界別中的設計師; – (2) 全職設計師的總持股百分比或所佔利益必須佔大多數 – (3) 所有員工必須可以在香港合法工作 |
| 資助額 | – 免費及優惠工作空間,最高資助總額為26萬港元 – 營運、市場推廣及業務發展的資金資助,最高資助總額為26萬港元 |
| 計劃規則 | – 每間公司培育期為期兩年培育 – 培育公司可獲得不同的資助項目,包括辦公室、資金資助、業務發展及交流活動 |
| 申請網站 | Design Incubation Programme | Hong Kong Design Centre (hkdesignincubation.org) |
| 申請指南 | https://www.hkdesignincubation.org/Product%20Photo/files/HKDC-DIP%20III-notes%20to%20applicants-Nov2018.pdf |
– 創意香港 –
創意智優計劃
| 目的 | 推動和促進香港創意產業的發展,將香港建立為亞洲創意之都 |
| 申請資格 | 申請者須為本港註冊機構/組織,包括:本地學術機構、產業支援機構、工商機構、專業團體、研究機構和公司 |
| 資助額 | – 資助額不設上限,如項目申請的撥款超過 1,000 萬元,須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審批 – 一般而言,資助會以撥款的形式發放,並分期發放予獲資助的申請機構 |
| 計劃規則 | – 培育創意人才,讓他們成為發展本地創意經濟的中流砥柱 – 促進創意企業的成立和發展 – 推動更多跨界別、跨文化藝術領域的合作 – 製造對創新和創意的需求,並擴大創意產業的本地市場規模 – 推動香港成為創意之都,並營造創意氛圍 |
| 申請網站 | Create Hong Kong Funding Administration and Information System (createsmart.gov.hk) |
| 申請指南 | CreateSmart Initiative | 創意智優計劃 |
提示: 謹請注意,根據《創意智優計劃申請指南》,申請可能不獲批准,而即使獲得批准,核准款額亦可能與申請書內建議的金額不同。申請人如選擇在撥款批准獲確認前,就申請項目承付/承擔任何開支,將須自行承擔有關風險,並一旦在其撥款申請最終被拒或只獲批部分撥款申請時,自行支付所須承付/承擔的開支。
此外,只有在理據充分的情況下,項目才會獲准在撥款批准獲確認前開始,申請人不應認為這安排是理所當然的。申請人務須考慮秘書處在收妥全部資料後所需的處理時間,盡早提出申請。
– 工業貿易署 –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
| 目的 | – 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以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藉此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 在香港境外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在香港舉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在香港舉行、以本地市場為目標的展覽會 – 網上貿易展覽會 – 香港境外商貿考察團 – 網上商貿考察團 – 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廣告 – 通過電子平台/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 – 建立或優化申請企業所擁有的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作出口推廣 |
| 申請資格 |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 – 製造業-在香港僱用少於100人;非製造業-在香港僱用少於50人 – 在申請基金時,企業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企業並非申請涉及的出口推廣活動的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 |
| 資助額 | 企業申請基金資助的次數不限,每家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上限為100萬元 |
| 計劃規則 | 每宗申請只可包括參與一項出口推廣活動的相關開支,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
| 申請網站 | Appn_EMF.pdf (tid.gov.hk) |
| 申請指南 | EMF_Guide_Ch.pdf (tid.gov.hk) |
